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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立健禽肉加工厂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点击次数:223 更新时间:2023-04-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3]36号)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平原县立健禽肉加工厂

法人代表:王立见

企业所在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腰站镇郭庄村东

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

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

1、废气

0.5t/h燃气锅炉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颗粒物,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118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氨,经喷淋系统+UV光解设备处理后经1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无组织废气包括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未被收集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NH3H2S、臭气浓度。

根据公司例行监测报告燃气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9mg/m3未检出28mg/m3烟气黑度<1级,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2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林格曼黑度 1级)氮氧化物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3标准要求氮氧化物:150mg/m3

根据公司例行监测报告,污水处理站废气氨、臭气浓度、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5.9×10-3kg/h724(无量纲)、1.4×10-4kg/h,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硫化氢0.33kg/h、氨4.9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根据公司例行监测报告,无组织排放氨、臭气浓度、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19mg/m319(无量纲)、0.006mg/m3,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标准要求(氨气: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2、废水

企业生产废水和锅炉软水系统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直接排放到马减竖河。废水污染物指标为: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总氮、动植物油、大肠菌群数,其中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采用自动监测,企业污染物采用手工监测。

根据德州市环境监测监控系统V6.0公司20230101日至20230420日的监测数据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8.0315.6mg/L1.79mg/L0.0132mg/L14.9mg/L;根据公司例行监测报告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大肠菌群数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9.0mg/L27mg/L1.10mg/L9.5×102个/L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的排放浓度均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4部分:海河流域》(DB37/3416.4-2018)表2标准要求(pH6-8.5、化学需氧量6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20mg/L、氨氮10mg/L、悬浮物30mg/L、总磷0.5mg/L、总氮20mg/L、动植物油5mg/L);大肠菌群数的排放浓度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3级标准值(大肠菌群数:10000/L)。

三、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1、公司产生的危废主要为:

危险固废包括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废UV灯管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危废防控措施:

1)贮存过程中采取的污染防治和事故预防措施:

地面与裙脚用坚固、防渗的建筑材料,建筑材料与危险废物相容;

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设置导流渠,并建有事故废液收集池;

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类隔开存放;

贮存设施配备防爆照明设施、并设有消防器材;

按照规范张贴警示标示,危险废物包装粘贴危险废物标签;

危险废物的贮存应根据其特性选择贮存器具,确保材质耐腐蚀、密封完好、牢固性强。

2)运输过程中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由公司车辆主管部门统筹调配管理,该车辆只能在车辆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保障下进行危险废物类货物的运输工作。

驾驶该类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经过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培训并合格,工作态度认真负责,技术熟练,熟悉道路情况。应做到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相关法规。具备一定的对所运危险货物实施应急处理的知识和能力。

执行危险废物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满足性能状况良好,车容整洁、车厢内清洁干燥,并严格按要求配备和使用了合格的安全、消防等应急防护器材。

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车辆的例行检查、车辆二级维护等管理规定,及时发现和处理车辆存在的机械故障等隐患问题,提高车辆的行驶性能,以确保该类车辆的安全行驶。

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在出车前,应根据本次运输废物的危险特性,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领取人员防护装备和随车应急处置物品;检查随车医用救护包是否完好。

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装车前,驾驶员必须认真检查货物类别及其性质,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包装技术要求,并粘贴有明显的标识,对达不到安全规范要求,可以拒绝接收运输。严禁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对性质不相容的货物进行拼装,严禁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进行超载运输。

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在车辆装卸时,应根据将运输的货物的特性,向装卸工人讲解相关的注意事项和安全防范知识,要求其严格遵守装卸操作规程,以防止违规操作带来的安全事故发生。

 

四、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1、风险防范设施

该项目风险物质主要为液氨。

液氨使用的厂房、库房的建设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规定。液氨使用、贮存、运输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液氨管道采用碳钢,法兰垫片为四氟,阀门也衬四氟。液氨设备、管道检修以及贮槽更换液位计等操作时,应该首先按照规定打开放空阀进行泄压,排尽余压,进行置换后,取样分析合格方可进行操作。操作时应有专人监护。需要动火时,必须事前办理动火手续,生产车间为钢框架结构,通风良好,定期清除滞留在反应设备和管道中的反应生成物,消除堵塞。反应设备采用与液氨不发生化学反应的润滑剂。

液氨设备系统管道必须完好,连接紧密,无泄漏。生产车间配备抢修器材。液氨使用车间部门负责人含技术人员应熟练操作工艺过程和设备性能,并能正确指挥事故处理。液氨使用工厂的卫生和环境条件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中有关规定。液氨储罐必须装有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等安全装置,运输液氨,必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液氨罐区内安装液氨泄漏报警装置、液氨储罐设置高低液位报警器,液氨储罐安装双阀。液氨罐区内安装喷淋系统,一旦发生液氨泄漏,则会启动喷淋系统,减少事故危害

2、环境安全三级防范措施

一级防控体系:第一级防控措施即风险单元防控措施是设置装置区导液系统地沟和罐区围堰,罐区均设置围堰,原辅材料仓库、装置区、罐区均设置导流沟。构筑生产过程中环境安全的第一层防控网,将泄漏物料切换到处理系统,防止污染雨水和轻微事故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

二级防控体系:第二级防控措施即厂区防控措施是厂区设置1300m3事故水池,产生的事故废水均依靠地势即非动力自流方式收集入事故水池中,待事故结束后通过密闭管道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将污染控制在厂内,防止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

三级防控体系:厂区雨水排口设置有雨水截止阀,防止事故情况下物料经雨水进入地表水水体,防止泄漏物料和消防废水造成的环境污染。

3、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2020年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组评审和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备案,备案号为:371426-2020-015-L公司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正常开展了应急预案演练,日常对职工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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