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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陵城区鑫德供热管理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点击次数:150 更新时间:2023-04-21

德州市陵城区鑫德供热管理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3]36号)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德州市陵城区鑫德供热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宋占元 

企业所在地址德州市陵城区经济开发区财源路东段 

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

1、废气

公司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燃煤锅炉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采用石灰石/石灰-石膏法、SNCR-SCR联合脱硝、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100m高排气筒排放。石灰石制粉、碎煤机等备料系统产生的颗粒物,输送中转站、燃料上料装置、皮带运输机等输送系统产生的颗粒物,燃料料仓、燃料堆场、灰渣场、粉煤灰库、脱硫剂料仓、脱硫副产物库房等贮存系统产生的颗粒物,均采取相应的密闭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根据监测数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0.7mg/m364.3mg/m32.41mg/m32.6×10-5mg/m<1级,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标准值要求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0.302mg/m3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2、废水

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厂区淋渣、软化水再生废水回用于厂区冷渣、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回用于厂区冷渣 ,均不外排。脱硫废水中和+絮凝处理后用于厂区冷渣,每两个月排放一次。

根据监测数据,DW001脱硫废水排放口pH最大值为7.9无量纲,汞、砷、铅、镉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25μg/L1.3μg/L<0.05mg/L<0.012mg/L,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4部分:海河流域》(DB37/3416.4-2018)标准限值要求。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危险废物主要为润滑油8t、废催化剂(六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产生量为28t),分类收集在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1、风险防范设施

该项目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机油

企业针对存在的环境风险,采取防范措施具体情况如下:严格按《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156032022)的要求贮存和管理所用化学危险品。危险品在装卸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已设防渗漏、防腐蚀、防淋溶、防流失措施。

2、环境安全三级防范措施

一级防控措施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安全预评价工作,并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执行防范措施,加强生产监督管理;危险品在装卸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泄漏。

二级防控措施:储罐储存有防火防爆技术和喷淋措施,现场配有固定消防设施和喷雾状水装置,并有小型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灭火剂,远离热源、火种,防止阳光直射;企业建设事故应急池,当厂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将泄漏物转移到事故应急池,消防废水、洗消废水等通管网收集到事故应急池内。

三级防控措施:当发生重大事故,一、二级防控体系无法控制污染物料和事故废水时,关闭雨水排放口阀门,防止事故情况下物料经雨水管线进入场外。同时,厂区门口备有沙袋,将事故废水(消防废水、洗消废水等)控制在厂区内部,作为三级防控。事故结束后,根据废水检测成分委托具有资质单位处理。

3、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2022年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组评审和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陵城分局备案,公司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正常开展了“应急预案演练”,日常对职工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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