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单位:山东凯瑞英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山东凯瑞英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硫基专用化学品二甲基二硫产业链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德州乐陵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内,山东凯瑞英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3、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项目总投资33032万元,利用公司在建3万吨/年硝基甲烷装置部分设备,并新增设备200余台(套)。硫化碱(一期外购)与硫酸二甲酯(现有工程自产)采用绿色连续化二甲基二硫技术生产二甲基二硫,通过连续化精馏、盐分离得到高纯度的二甲基二硫作为产品外售,硫酸钠中间产品回用。同时配套先进的高品质甲硫醚、甲硫醇分离提取技术得到高纯度甲硫醚副产品及高品质甲硫醇钠(20%)副产品。项目一期主产品生产规模为2万吨/年二甲基二硫(一期),副产品为2000吨/年甲硫醚、400吨/年折百甲硫醇钠(20%)、4万吨/年硫酸钠。 二、项目建设产业政策与规划符合性 项目产品为二甲基二硫,根据2019年8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产品及生产工艺不在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污染物的治理及排放 1、废水:改建项目废水包括蒸发结晶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设备及车间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改建项目依托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规模40m3/h,采用“调节池+溶气气浮+两级AO生化+混凝沉淀”工艺,改建项目废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以及乐陵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要求,处理废水经污水管网进入乐陵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改建项目废气包括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两部分。 (1)有组织排放废气 ①硫醚精馏不凝气: 改建项目硫醚精馏过程中产生不凝气,主要污染物为甲硫醚、甲硫醇、臭气浓度、VOCs,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一套直燃式焚烧炉+碱液洗涤治理设施进行治理,废气收集率为100%,治理后废气通过尾吸塔顶部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中和反应废气:改建项目中和工序中产生反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SO2、CO2,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一套直燃式焚烧炉+碱液洗涤治理设施进行治理,废气收集率为100%,治理后废气通过一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③直燃式焚烧炉废气: 改建项目废气治理设施为直燃式焚烧炉装置,需采用天然气助燃,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污染物颗粒物、SO2、氮氧化物,同时治理废气中含有硫化氢,燃烧过程中会产生二次污染物SO2,燃烧后废气进入碱液洗涤治理设施进行处理,治理后废气通过一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④储罐废气:改建项目新增的甲硫醚储罐、二甲二硫醚储罐产生的废气,经呼吸阀进入直燃式焚烧炉+碱液洗涤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治理后废气经尾吸塔顶30m排气筒DA001排放。 改建项目废气经治理后DA001排气筒臭气浓度、甲硫醇、甲硫醚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速率和浓度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改建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各管道、容器、阀门等存在挥发废气,经预测,项目建成后厂界无组织废气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醚、臭气浓度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固废:改建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1)一般固废:包括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其中固体催化剂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2)危险废物:包括机械设备维修、润滑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4、噪声:循环水泵等各类泵、制冷机组、蒸汽压缩机、离心机、引风机,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音等措施。 四、工程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数据,项目污染源正常排放下,各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小于100%,因此,本项目环境空气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乐陵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进入外环境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COD1t/a,NH3-N0.1t/a,排放量在乐陵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不开采地下水,废水收集及输送过程中通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可有效控制渗漏环节,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以最大程度的减少改建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的污染影响。 4、声环境影响 经预测,全厂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改建项目固废均做到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改建项目新增环境风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甲硫醚、二甲二硫醚泄漏,为了避免或降低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处理程序及事故应急预案。 四、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山东凯瑞英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硫基专用化学品二甲基二硫产业链项目(一期)属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符合乐陵市循环经济示范园总体规划,选址合理。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凯瑞英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总 电话:18315923213 地址:德州乐陵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邮箱:dingrf@sdchre.com 六、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266169926 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广达路东首路北 电子邮箱:dezhouky@126.com 七、报告书索取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山东凯瑞英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硫基专用化学品二甲基二硫产业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山东凯瑞英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征求意见稿.rar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山东凯瑞英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硫基专用化学品二甲基二硫产业链项目(一期)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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