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要求,德州城乡融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对本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同时依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要求编制了《武城县李家户镇镇政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公示日期:2023年07月5日 一、委托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德州城乡融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永博 联系电话:18766031536 二、调查报告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玉洪 联系电话:178641805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