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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恒嘉居品制造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点击次数:326 更新时间:2023-11-06


山东恒嘉居品制造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公告单位:山东恒嘉居品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恒嘉居品制造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山东恒嘉居品制造有限公司院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公司拟总投资1500万元公司院内进行改建。现有木质门窗产品利用UV生产线、往复喷生产线、真空喷涂线替代部分底漆喷涂生产线进行生产,并新增生产设备生产家具产品,新增设备为:上料机3台、开料机3台、封边机4台、推台锯2台、全自动回转生产线1套。项目建成后主要产品包括:木质门窗、板式免漆柜子、板式油漆柜子实木油漆柜子和油漆墙板

二、项目建设产业政策与规划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限制类淘汰类之列,为允许类,项目已通过庆云县行政审批服务备案(项目代码:2303-371424-89-02-280646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三、污染物的治理及排放

1废气

项目废气的产生环节包括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两部分。

1有组织排放的废气

UV砂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过“旋风除尘(4#+脉冲式布袋除尘(5#”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1.0m的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

封边工序、下料工序、打侧孔工序铣型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经过旋风除尘(1#+脉冲式布袋除尘(2#”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1.2m的排气筒(DA006)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甲醛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甲醛25mg/m30.26kg/h

精裁工序、铣型工序、木工工序、下料工序、平刨工序、砂光工序、打侧孔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过旋风除尘(6#+脉冲式布袋除尘(7#”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1.4m的排气筒(DA007)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

喷底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1迷宫干式过滤箱(8#处理;喷底漆、辊底漆及晾干工序废气再经1双道布袋除尘(9#10#+活性炭吸脱附(11#+催化燃烧(12#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1.2m排气筒(DA012)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苯、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1 时段标准(苯:0.5mg/m30.2kg/h甲苯+二甲苯:20mg/m31.0kg/h挥发性有机物(VOCs40mg/m32.4kg/h)。

喷面漆、喷色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1迷宫干式过滤箱(13#处理;喷面漆、喷色漆及晾干工序废气再经1双道布袋除尘(14#15#+活性炭吸脱附(16#+催化燃烧(17#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1.5m排气筒(DA013)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苯、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1 时段标准(苯:0.5mg/m30.2kg/h甲苯+二甲苯:20mg/m31.0kg/h挥发性有机物(VOCs40mg/m32.4kg/h)。

危废间、油漆库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过活性炭吸附(18#”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6m排气筒(DA008)排放苯、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1 时段标准(苯:0.5mg/m30.2kg/h甲苯+二甲苯:20mg/m31.0kg/h挥发性有机物(VOCs40mg/m32.4kg/h)。

2组织排放的废气

生产未被收集的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苯、甲苯、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过脉冲除尘器(3#)收集,无组织排放;压制成型工序、贴皮工序、刮腻子工序、包覆工序、钉线条工序产生的甲醛、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

经预测,项目厂界颗粒物、甲醛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标准要求厂界VOCs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中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相关要求。

2噪声

改建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新增新增UV生产线、往复喷生产线、真空喷涂线、上料机、开料机、封边机、推台锯和全自动回转生产线及风机采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音、风机加消声器、距离衰减等措施防噪降噪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3固废

改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锯末、边角料;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机加工产生的废布袋,均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资源回收单位

危险废物:迷宫式过滤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喷漆除尘废布袋、废油性漆桶、废胶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漆渣、喷底漆后打磨除尘灰、UV底漆打磨除尘灰,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液压油桶、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供货厂家回收。

四、工程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改建项目各排放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D10%最远距离不超过厂界,因此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级评价。

结合项目选址、污染源的排放强度与排放方式、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等方面综合进行评价,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地下水环境影响

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生产过程中通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可有效控制渗漏环节,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以最大程度的减少改建项目建设对水环境的污染影响。

3、声环境影响

根据噪声预测,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

改建项目固废均做到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改建项目不新增环境风险物质,为了避免或降低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处理程序及事故应急预案。

五、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改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符合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选址合理。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恒嘉居品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全红

地址: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

电话:18765577128           

E-mail273465014@qq.com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969262939   

邮编:253034

地址:德州经济开发区广达路东首路北

电子邮箱:dezhouky@126.com

报告书索取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山东恒嘉居品制造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山东恒嘉居品制造有限公司办公室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1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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