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神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属于热电联产、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食用植物油加工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等文件要求以及《关于下达2023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企业属于强制性审核,公司于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委托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为咨询单位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共产生并实施完成了6个清洁生产方案,其中无低费方案4个,中高费方案2个,方案总投资38.62万元,年产生经济效益99.12万元。方案实施后,节约蒸汽3600t/a,节约用电138888kwh/a,节约液碱160t/a,减少废水排放2640m3/a,废水经北厂污水处理站及谷神湿地处理后排入外环境的COD减排0.16t/a、氨氮减排0.03t/a,提高了生产自动化水平,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审核后全厂清洁生产水平为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 2024年3月29日,由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专家组,对谷神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情况进行了验收。 根据验收专家组意见,公司对现场、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了修改完善。2024年4月10日,经验收专家组复核,验收专家组认为:谷神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审核达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相关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202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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