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德州兴业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宁津县兴业轻化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兴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2277840118XA 排污许可编号:9137142277840118XA001P 所属行业: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企业所在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东部新区香江大街与宏图路交叉口路东100米 ( 经营场所:宁津县宁津镇王石村) 公司项目情况:德州兴业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聚酯树脂项目于2006年投产运行,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70 号),被列为限产整治项目,做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6年12月16日宁津县环境保护局以宁环函【2016】4号对《宁津县兴业轻化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聚酯树脂项目》出具环保备案意见。 二、公司排污情况 1、废气 公司有组织废气主要为:DA001为焚烧炉废气,主要排放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排放标准为《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DA002为除尘器废气,主要排放污染物为颗粒物,排放标准为《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DA003为锅炉废气,主要排放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排放标准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DA004为锅炉废气,主要排放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排放标准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 公司无组织废气为:颗粒物、臭气浓度、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排放标准为《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臭气浓度排放标准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2、噪声:公司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固废: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三、清洁生产进展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4]48号)以及德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德州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文件要求,同时公司为了进一步降低原辅材料和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生产和管理水平,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公司领导委托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开展德州兴业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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