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德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属于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和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以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企业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司于2023年04月至2024年03月,委托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为咨询单位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共产生并实施完成了4个清洁生产方案,其中无低费方案2个,中高费方案2个,方案总投资805万元,年产生经济效益176.216万元。方案实施后公司,减少天然气用量0.8万立方米/年;减少钢板下脚料400.9吨/年;节约柴油用量26280升/年;节约用电41280千瓦时/年。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审核后全厂清洁生产水平为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 2024年03月07日,由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天衢新区分局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专家组,对山推(德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情况进行了验收。 根据验收专家组意见,公司对现场、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了修改完善。2024年3月25日,经验收专家组复核,验收专家组认为:山推(德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本次审核达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相关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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