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智雅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特种增韧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送审批前公示 山东智雅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在平原县化工园区北一环东首路南年产3万吨特种增韧剂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3300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用房、仓库、生产辅助用房、罐区等。项目拟建设3条生产线,购置搪玻璃釜、干燥器、制粒机、不锈钢储罐等生产设备,项目年产3万吨增韧剂(AS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建设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山东智雅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组接受委托后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后,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然后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在此基础上,收集区域环境监测资料和补充监测,同时完善工程分析。在取得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后,进行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据此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经济技术论证,得出项目建设可行的结论,编制完成了《山东智雅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特种增韧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由建设单位呈交审批部门组织审查。2024年5月9日,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平原县主持召开了《山东智雅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增韧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2024年6月,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完成了《山东智雅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特种增韧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 在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的热情指导和大力支持,得到了建设单位、监测单位的积极配合,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报批的《山东智雅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特种增韧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山东智雅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特种增韧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如下: 附件1:《山东智雅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特种增韧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2:《山东智雅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特种增韧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山东智雅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 附件1 山东智雅新材料公司报告书.pdf
附件2 山东智雅新材料公司环评公众参与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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