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山东一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年活性稀释剂醛亚胺项目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见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m2wpuIwfYFNuHocoYUdzw 提取码: qgi7 “附件|:山东一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年活性稀释剂醛亚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山东一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山东一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周边5000米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tQSc1vIsRTKCAofIo12rQ 提取码: g5uv 下载“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山东一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宝 联系电话:18866088190 电子信箱:l765296999@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6日 山东一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