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志伸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拟投资70000万元,建设年产30000吨特种醋酸纤维素项目。拟建项目新建醋酸纤维素装置1套(预留二期)、稀酸回收装置1套(预留二期)、醋酸酐(乙酸酐)装置1套及配套设施1套(预留二期),包括醋酸纤维素装置、回收装置、醋酸酐(乙酸酐)装置、公用工程辅房、消防循环冷却水泵房及水池、中央控制室、变配电室、质检中心、锅炉房、五金库机修间、甲类仓库、丙类仓库、大料仓、罐区及装卸设施泵棚、污水处理系统等。拟建项目建成后,每年可生产30000吨醋酸纤维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建设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此,鲁志伸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委托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鲁志伸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特种醋酸纤维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组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人员到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与实地调查,收集有关项目基础资料并制定监测计划,委托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对区域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 在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临邑分局和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热情指导和大力支持,得到了建设单位、监测单位的积极配合,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报批的《鲁志伸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特种醋酸纤维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鲁志伸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特种醋酸纤维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如下: 附件1:《鲁志伸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特种醋酸纤维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2:《鲁志伸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特种醋酸纤维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公示版-鲁志伸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特种醋酸纤维素项目.pdf 公众参与说明-报批前鲁志伸.pdf
鲁志伸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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