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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热电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公示信息

点击次数:34 更新时间:2026-04-20

我公司已于20264月委托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进行技术 指导,协助我公司开展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时间为于 20264月至202612月开展,现将公司生产及排污情况向社会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一、公司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夏津县热电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于凤强

企业所在地址:夏津县经济开发区彩虹工业园

二、污染物的治理及排放情况

、废气

1)有组织废气

4#锅炉产生的废气通过“低氮燃烧+SNCR+电袋除尘”处置后再经过“”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处置后通过一根120米高的烟囱排放,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3mg/m3、林格曼黑度<1级)。氨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中表14SNCR脱硝技术的逃逸氨浓度为≤8mg/m3;臭气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60000(无量纲));

2)无组织废气

粉煤仓、储煤设施、输送皮带、石膏库房、皮带机头部、渣料仓、渣料场、以及输送栈桥等产生的颗粒物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油罐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氨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厂界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标准;

2 、废水

外排酸碱废水(混床再生废水及锅炉清洗水)进入中和处理后进入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化水系统排硬、循环水系统排污水、过滤器反洗水、锅炉排污水一起优先综合利用于道路、煤场洒水及灰渣加湿,剩余的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夏津县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脱硫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置500m3的废水池,处理工艺采用“絮凝沉淀+高效纤维过滤”。

、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废反渗透膜离子交换树脂、化学药品包装物石膏渣和粉煤灰通过山东环都新型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处置;炉渣通过夏津县峰通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由德州绿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化学水处理系统污泥,废布袋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

根据公司近期例行监测数据,正常运行时企业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

5 、其他

企业于2017621日通过排污许可证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1427755425031N001P期间经过多次变更和重新申请,最近1变更时间为20251127日。 公司已按照要求填报排污许可证月报、季报、年报执行报告。

二、公众提出意见方式及公示期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清洁 生产审核咨询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将在审核报告中真实记 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期:2026420日至202656

三、项目单位和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夏津县热电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夏津县经济开发区彩虹工业园

  人:赵林勃    电话号码:0534-3315010

咨询单位: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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