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已于2026年4月委托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进行技术 指导,协助我公司开展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时间为 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开展,现将公司生产及排污情况向社会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一、公司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齐河中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崔波 企业所在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纬五西路北 二、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情况 1、废气 废气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两部分。其中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是锅炉废气、溶剂回收废气;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生产车间静密封泄露、罐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 锅炉废气污染物中SO2、NO2、烟尘排放浓度均符合《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溶剂回收废气经低温等离子体净化装置处理,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甲苯、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企业废水产生环节主要是工艺废水、车间设备冲洗废水、真空系统废水、有机废气净化废水、软化系统外排水、生活废水以及循环水系统排污水。 企业所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采用“内电解+芬顿反应+厌氧+生物接触氧化+过滤”串联的处理工艺,废水经以上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和软化系统外排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放。 3、固废 企业产生的固废主要是釜底蒸馏残渣、干燥废渣、原料包装物、废活性炭、污泥及生活垃圾等。均能做到妥善处理、综合利用。 4、噪声 主要噪声源是物料泵、蒸馏釜、真空泵、风机等,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加消声器、封闭隔音等措施,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 、其他 企业于2020年8月1日通过排污许可证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1425349241827F,期间经过多次变更延续,最近1次重新申请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 公司已按照要求填报排污许可证季报、年报执行报告。 二、公众提出意见方式及公示期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清洁 生产审核咨询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将在审核报告中真实记 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期: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30日 三、项目单位和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齐河中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纬五西路北 联 系 人:崔建华 电话号码:18888216956 咨询单位: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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