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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朗诺制药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公示

点击次数:19 更新时间:2026-04-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6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司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6]31号)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公司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东朗诺制药有限公司

   污染源类型:涉废气企业、涉废水企业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晏北街道办事处齐众大道127

   法人代表:孟凡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25596574565F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13287088716

   行业类别: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C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二、有毒有害物质使用和产生情况

目前我公司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料主要为二氯甲烷、甲苯等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一氯甲烷和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硫酸镁、废滤渣、蒸馏残液、废溶剂、蒸馏残渣、不合格产品及过期原料、废包装物、废盐、污水处理站污泥、解析废液、试验废液等危险废物

三、污染物排放情况

1、

本公司废气主要为原料药车间生产工艺废气、制剂车间生产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研发实验室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和QC实验室废气等。污染物主要有氯化氢、甲苯、VOCs(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醇

DA001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8kg/h,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3.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87kg/h,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2801.6-20181时段排放限值要求60mg/m33.0kg/h;甲醇未检出,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2801.6-20182排放限值要求。

DA002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3kg/h,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3.4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2kg/h,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2801.6-20181时段排放限值要求60mg/m33.0kg/h;甲醇未检出,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2801.6-20182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二级标准要求。

DA003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6.00×10-3kg/h,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2中的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未检出,因此其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2中的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7kg/h,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2中的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烟气林格曼黑度<1,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2中的重点控制区标准。

DA004排气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6.3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0kg/h,氨最大排放浓度为4.3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3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5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57×10-3kg/h,以上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1标准要求100mg/m3,排放速率限值5.0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72,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1标准要求。

DA005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51×10-4kg/h,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DA006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44×10-3kg/h,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DA007排气筒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9.2×10-3kg/h,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未检出,因此其排放浓度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4.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89kg/h,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2801.6-20181时段排放限值要求60mg/m33.0kg/h

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8.4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9kg/h最大排放浓度为1.6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5.42×10-3kg/h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2标准要求。

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1.8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6.32×10-3kg/h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标准要求。

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02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03×10-5kg/h丙酮最大排放浓度为0.1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68×10-4kg/h二氯甲烷最大排放浓度为17.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7kg/h乙腈最大排放浓度为3.7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3kg/hDMF、四氢呋喃、甲醇均未检出,因此其排放浓度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2标准要求。

DA008排气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5.3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1kg/h,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2801.6-20181时段排放限值要求60mg/m33.0kg/h

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7.2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8kg/h最大排放浓度为4.5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0kg/h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2标准要求。

挥发性有机物丙酮最大排放浓度为0.0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94×10-4kg/h二氯甲烷最大排放浓度为0.89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09×10-3kg/h乙腈最大排放浓度为3.1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7.56×10-3kg/h四氢呋喃最大排放浓度为2.2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5.75×10-3kg/h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03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18×10-5kg/h其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1Ⅱ时段和表2标准要求。N,N-二甲基甲酰胺、甲醇均未检出,因此其排放浓度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2标准要求。

臭气浓度无量纲最大值为72,因此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标准要求。

DA009排气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6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2kg/h,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2801.6-20181时段排放限值要求60mg/m33.0kg/h

正己烷最大排放浓度为3.3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6kg/h甲醇未检出乙腈最大排放浓度为0.98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56×10-3kg/h其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1Ⅱ时段和表2标准要求。

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93mg/m3、甲醇未检出,因此其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厂界标准要求;厂界氨最大浓度为0.1mg/m3、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003mg/m3臭气浓度无量纲最大值为15,因此其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要求;厂界甲苯最大浓度为0.0086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92mg/m3,因此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3标准要求;厂界氯化氢最大浓度为0.039mg/m3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企业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中试车间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真空泵排污水、工艺废气水洗塔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锅炉排污水、纯水及软水制备排污水和生活废水。全部送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现有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300m3/d,采用微电解+中和曝气+絮凝沉淀+催化氧化+UASB+A/O反应池二沉池+BAF反应池+深度处理+反渗透+蒸发除盐污水处理工艺。

山东朗诺制药有限公司总排口pHCOD和氨氮均能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4部分:海河流域》(DB37/3416.4-2025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区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能稳定达到齐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齐河县惠民水质净化厂(二期)进水水质要求。

四、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厂区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硫酸镁、废滤渣、蒸馏残液、废溶剂、蒸馏残渣、不合格产品及过期原料、废包装物、废盐、污水处理站污泥、解析废液、试验废液等由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公司2023年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组评审和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备案,目前应急预案正在修订,公司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正常开展了“应急预案演练”,日常对职工进行了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并委托第三方德州德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例行检测。

                            

  山东朗诺制药有限公司

                                             202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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