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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永锋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实施清洁生产相关信息公开

点击次数:16 更新时间:2026-04-23

一、企业名称:山东永锋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二、法人代表:李久朋

三、企业所在地址: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

四、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

1、废气

厂内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

废气主要为汽车拆解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氟利昂、汽柴油等挥发废气;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拆解粉尘、切割废气;废钢破碎、剪切及打包、预破碎等工序产生的粉尘。

预处理拆解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经收集后分别引入现有2“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现有215m高排气筒DA002DA006排放;

拆解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收集后引入现有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现有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破碎工序(一期)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收集后引入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废钢二期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预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未收集的废气,通过严格管理收集回收过程、加强通风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剪切和打包工序产生的废气粉尘使用水喷淋方式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 1 II时段排放限值

厂界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 2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厂内废水主要为汽车冲洗用水、车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五、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1、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主要为液压油氧气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及废气、废水治理设施非正常运行,造成火灾爆炸引起的次生危害及超标废气、废水排放,企业针对存在的环境风险,取防范措施具体情况如下: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各项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对环保设施定期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于各生产车间设置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

2、环境安全防范措施

1一级防控体系:生产车间、仓库、危废仓库建有导排沟,能收集泄漏的物料和事故废水。仓储罐区建有围堰。

2二级防控体系:建有事故水池1座,事故废水通过导排沟转移至事故水池。若发生事故,开启事故水池入口阀门,则事故废水进入事故水池。事故结束后,事故水池废水用泵打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防止生产装置及库区较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废水造成的环境污染。

3三级防控体系:厂区雨水排口设置有雨水截止阀,防止事故情况下物料经雨水进入地表水水体,防止生产装置及库区较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废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水池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3、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生产稳定运行、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制定了严格的工艺操作规程,采取了相应的防止火灾和控制污染事故扩大的安全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同时针对识别出的环境风险因素,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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