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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江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点击次数:36 更新时间:2026-04-23

为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减少污染物排放,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6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631号)要求,我公司于20264月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向公众公示公司相关信息,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公示信息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东江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司保中

企业所在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晨鸣东路一号

二、污染物的治理及排放情况

电厂一车间2台燃煤锅炉烟气合并后,采用低硫煤+湿式钙法(造纸白泥法)脱硫+高效低氮燃烧+SNCR脱硝+采用扰流技术+静电除尘+布袋除尘+旋球高效除尘除雾处理后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120m、内径 3m 的烟囱排放。

电厂二车间2台燃煤锅炉烟气合并后,采用低硫煤+湿式钙法(造纸白泥法)脱硫+高效低氮燃烧+SNCR脱硝+采用扰流技术+静电除尘+布袋除尘+旋球高效除尘除雾处理后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120m、内径3.2m 的烟囱排放。

碱回收炉烟气经过静电除尘+脱硫脱硝一体塔+旋球高效除尘器处理,经1根高 120m、内径2.5m 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DW001总排口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海河流域》(DB 37/ 3416.4-2018)表1和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同时满足《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2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W002排放口满足《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W003DW004脱硫废水排放口满足《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标准》(DL/T997-2006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采取相应措施。

三、公众提出意见方式及公示期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将在审核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期:2026423日至202658

四、企业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山东江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人:郭轩振   电话号码:13953497798

咨询单位: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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