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6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6〕31号)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公司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公司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山东瑞亿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法人代表:王在伟 企业所在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北二环路 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 目前我公司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料为:叔丁醇、正己烷、氯甲酸三氯甲酯等。 三、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①叔丁醇钠合成尾气引入一套“初级水喷淋+氨气蒸发器+降膜吸收+二级逆流水喷淋”设备处理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缩合废气及氯甲酸三氯甲酯计量罐呼吸废气引入一套“催化水解吸收塔”处理后经1根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叔丁醇计量罐废气、羰基化反应废气、减压蒸馏废气及正己烷冷凝不凝气、中间层萃取废气、薄膜蒸发废气、分子精馏废气引入一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吹脱+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④污水处理站废气经“除湿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⑤危废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⑥罐区大小呼吸废气经管道引入尾气喷淋塔处理后,经干式过滤器处理后,进尾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氨水罐呼吸废气经水罐吸收后DA001排放。 ⑦VOCs排放浓度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78)表1中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正己烷、光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78)表2中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DA001、DA003、DA005排放的H2S、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排放的H2S、臭气浓度、NH3、VOCs排放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厂界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和光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产水洗废水、循环冷却水外排水、设备车间冲洗废水、喷射泵废水、催化水解吸收塔及罐区碱液吸收罐废水、初级喷淋塔废水,排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出水水质可满足平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出水经污水管网进入平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后废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 四、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干燥剂、废盐、釜残、废活性炭、污泥等,危险废物均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公司已建设一座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全厂产生的危险固废。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危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满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 五、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1、防止事故排水、污染物等扩散的措施 公司建有三级安全防控体系: (1)一级防控 项目在物料储存区罐区内设置围堰和导流槽,罐区的液体物料泄漏后经围堰收集后进入导流槽,能有效防止泄漏的物料流出厂区。生产车间内生产装置区周围设有围堰和应急收集槽,能有效收集生产装置区泄漏的物料。 (2)二级防控 建设事故水池(1102.5m3),作为二级预防控制措施,切断污染物与外部的通道,使事故状态下的所有污水、消防废水等全部导入事故池内,切断污染物与外界的通道,倒入污水处理系统,将污染控制在厂内,防止较大产生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本项目所有生产装置及物料储存均位于室内,项目规划建设的事故水池主要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消防废水。 (3)三级防控措施(设置排污切断措施) 在雨水管线出厂处设置截止阀,作为三级预防控制措施,作为事故状态下的储存和调开手段,确保在泄漏事故发生时事故废水不出厂区,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区内,防止重大事故泄漏污染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可有效防止工厂外泄对环境和水体的污染。 2、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2025年9月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组评审和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备案,备案号为:371426-2025-046-M,公司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正常开展了“应急预案演练”,日常对职工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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