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已于2026年4月委托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指导,协助我公司开展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时间于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开展,现将公司生产及排污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一、公司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临邑高能环境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侯胜国 企业所在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临盘街道盘河村村北路东 二、污染物的治理及排放情况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炉内喷20%氨水)+半干法(高速旋转雾化器)+干法(Ca(OH)2干粉)+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SCR(20%氨水)”相结合的烟气净化工艺,最后由2根80米排气筒排放;垃圾储坑及渗沥液处理系统废气抽至焚烧炉焚烧后与焚烧炉烟气一起排放。 排气筒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氯化氢、一氧化碳、氟化氢、汞、、镉+铊、锑+砷+铅+铬+钴+铜+锰+镍、二噁英类浓度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标准。 (2)无组织废气 主要是垃圾卸料、垃圾池产生的臭气封闭车间,设空气幕,采用负压运行;垃圾卸料大厅除渣系统、飞灰稳定固化车间粉尘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后无组织排放;飞灰稳定固化车间臭气经喷淋系统处理后排放。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甲硫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场外市政污水管网。渗滤液主要来自主厂房的垃圾贮坑、车辆冲洗水以及卸料大厅的地面冲洗水,送入渗沥液处理站处理,处理后达到回用水标准后回用。循环排污水、化学水处理排水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主厂房冲洗水、实验室废水、定排降温冷却水、水质净化排水、余热锅炉排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表4三级标准要求。 3、固废 公司炉渣收集后外售;飞灰固化稳定后进行填埋;废脱硝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布袋、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油漆桶、沾染废物(无纺布)等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进焚烧炉焚烧。 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4、噪声 根据公司近期例行监测数据,正常运行时企业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 5、其他 企业于2020年11月28日首次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1424MA3F2KJ37J001V,期间经过多次变更和重新申请,最近1次变更时间为2024年10月27日。公司已按照要求填报排污许可证月报、季报、年报执行报告。 二、公众提出意见方式及公示期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将在审核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期: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9日 三、项目单位和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临邑高能环境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临盘街道盘河村村北路东 联系人:齐文超 电话号码:17864193260 咨询单位: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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