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司简介 荣誉资质 公示信息 科研规划 业务范围 联系方式 质量管理 办事指南 公司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公示信息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信息

点击次数:31 更新时间:2026-04-23

我公司已于20264月委托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指导,协助我公司开展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时间于20264月至202612月开展,现将公司生产及排污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一、公司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刁菡玉

企业所在地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污染物的治理及排放情况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喷涂及浸渍、烘烤废气采用干式除尘或水旋除尘+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320~27m高的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热处理炉采用低氮燃烧喷嘴技术,废气经2322~3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锌废气采用“过滤棉过滤+滤筒过滤”处理后经520~25m高的排气筒排放;切割废气、抛丸废气、清理废气、熔炼废气均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915~28.5m高的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各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锌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标准

2)无组织废气

主要是喷涂过程未捕集到的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及清理过程未收集的颗粒物。其中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外排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工件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禹城东郊城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件清洗废水经厂内2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禹城东郊城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3、固废

公司废料头氧化皮废滤材废岩棉废耐火材料废铁屑氧化渣废磨光片焊渣碳棒除尘灰抛丸铁粉废砂皮废铁渣废砂中频炉除尘灰拆包铁废耐材(粉状)废砖块废滑板耐材废耐材(镁钙砖)钢渣废渣坨等属于一般固废,外售或回厂内熔炼炉熔炼,综合利用;废含水乙二醇废滤芯废油塑料黄油桶油泥废切削液切削液桶油污水废脂肪酸酯废显影液废胶片漆渣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环保过滤球锌灰污泥(含水率70%废变压器油废机油硒鼓废酸废碱废试剂包装废电池等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4、噪声

根据公司近期例行监测数据,正常运行时企业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

5、其他

企业于20211022日首次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00001675754710001V,期间经过多次变更和重新申请,最近1重新申请时间为202622日。公司已按照要求填报排污许可证月报、季报、年报执行报告。

二、公众提出意见方式及公示期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将在审核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期:2026423日至202659

三、项目单位和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王金全  电话号码:18653439783

咨询单位: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友情链接/LINK:

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德州建站    备案号:鲁ICP备2002207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