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福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山东福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胡德龙 企业所在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经济开发区 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 (一)废气 厂内现有110t/h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90t/h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和65t/h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三台锅炉共用1根排气筒。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林格曼黑度,依次经低氮燃烧+SNCR联合脱硝、电袋复合除尘器除尘、石灰-石膏法+相变式规流床喷淋脱硫除尘处理后经同1根高120m、内径3m的烟囱(DA001)排放。 葡萄糖酸钠产品喷射液化工序、配料、杀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加强密闭,无组织排放;发酵工序产生的二氧化碳、臭气浓度,经管道收集输送至二级碱洗塔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1根高25米内径1米排气筒(DA015)排放;干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沙克龙旋风分离后,尾气通过水膜除尘器+水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根高30米内径4米排气筒(DA016)排放;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加强密闭,回到生产前端,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赤藓糖醇产品发酵工序产生的二氧化碳、臭气浓度,经管道收集输送至现有二级碱洗塔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1根高20米内径0.5米排气筒(DA017)排放;干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沙克龙旋风分离后,尾气通过管道输送至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30米内径1.2米排气筒(DA018)排放;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加强密闭,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湿法变性淀粉产品混合工序、反应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经收集后通过二级碱洗塔喷淋吸收后经1根高15米内径0.8米排气筒(DA024)排放;储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加强密闭,无组织排放;干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沙克龙旋风分离后,一部分采用湿式旋球除尘器+碱液吸收喷淋系统处理后通过高16米内径3.5米的排气筒(DA019)排放,一部分通过湿式旋球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15米内径2.8米排气筒(DA020)排放;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输送至脉冲除尘器+湿式旋球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18米内径2米的排放筒(DA021)排放;风送包装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输送至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15米内径0.5米的排放筒(DA025)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标准;氯化氢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干法阳离子产品混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过集气罩收集,气流干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过密闭管道收集,上述废气通过二级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1.25m的排气筒(DA026)排放;反应工序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经过密闭管道收集,经过一级水洗塔处理;风送冷却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上述废气经过密闭管道收集,通过二级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上述废气混合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68m的排气筒(DA027)排放;调配工序产生的氯化氢,通过管道引入水吸收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粉碎工序、筛分工序、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过密闭管道收集,通过沙克龙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3m的排气筒(DA028)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标准;氯化氢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经生物除臭设施治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1m排气筒(DA022)排放。氨、硫化氢、臭 气浓度的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标准。 沼气发电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氨气,经SCR脱硝治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8m排气筒(DA023)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标准;氨气的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二)废水 公司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污水处理站主体处理工艺为“预处理+厌氧(UASB/IC)+A/O”,总处理能力为10000m3/d,处理本公司废水及山东福洋生物淀粉有限公司、德州汇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排水,以上废水经管道排至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平原县污水处理厂(平原中设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污水管网后,经平原县污水处理厂(平原中设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外环境水体。 (三)固体废物 1、固废情况 公司固废情况一览表 固废名称 | 产生环节 | 固废性质 | 代码 | 处置方式 | 废酵母液 | 赤藓糖醇发酵 | 一般固废 | SW59 | 外售 | 纳滤废液 | 赤藓糖醇纳滤 | 一般固废 | SW59 | 外售 | 废反渗透膜 | 锅炉水反渗透单元 | 一般固废 | SW59 | 供货厂家回收 | 废活性炭 | 糖化液、发酵液脱色过滤 | 一般固废 | SW59 | 送厂内循环流化床锅炉焚烧处理 | 废树脂 | 赤藓糖醇离交净化、锅炉软化制备 | 一般固废 | SW59 | 送厂内循环流化床锅炉焚烧处理 | 炉渣 | 燃煤锅炉燃烧 | 一般固废 | SW59 | 外送建材公司综合利用 | 粉煤灰 | 燃煤锅炉燃烧 | 一般固废 | SW02 | 外送建材公司综合利用 | 脱硫石膏 | 锅炉脱硫 | 一般固废 | SW06 | 外送建材公司综合利用 | 污泥 | 污水处理站 | 一般固废 | SW07 | 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焚烧处理 | 废包装袋 | 干淀粉废包装 | 一般固废 | SW59 | 用于产品包装 | 其他原料废包装 | 一般固废 | SW59 | 外售 | 废包装桶 | 原料废包装桶 | 一般固废 | SW59 | 供货厂家回收 | 回收的粉尘 | 布袋除尘器 | 一般固废 | SW59 | 回用于生产 | 不合格的大颗粒淀粉 | 筛分 | 一般固废 | SW59 | 收集后外售 | 废硅藻土 | 过滤 | 一般固废 | SW59 | 外售 | 生活垃圾 | 办公生活 | 一般固废 | SW59 | 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废机油 | 机械设备维修、润滑产生 | 危险废物 | 900-214-08 | 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废机油桶 | 机械设备维修、润滑产生 | 危险废物 | 900-249-08 | 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由供货厂家回收。 | 废油漆桶 | 油漆包装 | 危险废物 | 900-041-49 | 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废催化剂 | 沼气发电尾气脱硝 | 危险废物 | 722-007-50 | 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化验废液 | 化验室化验 | 危险废物 | 900-047-49 |
2、危废防控措施: (1)废物的收集 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危险废物产生节点将危险废物集中到适当的包装容器中或车辆上的活动;二是将已包装或装到运输车辆上的危险废物集中到危险废物暂存仓库的内部转运。 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应满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 ①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特征、排放周期、特性、管理计划等因素制定详细的收集计划。收集计划包括收集任务概述、收集目标及原则、危险废物特性评估、危险废物收集量估算、收集作业范围和方法、收集设备与包装容器、安全生产与个人防护、工程防护与事故应急、进度安排与组织管理等。 ②制定危险废物收集操作规程,内容包括适用范围、操作程序和方法、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接、安全保障和应急防护等。 ③危险废物收集和转运作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防护镜、防护服、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④在危险废物收集和转运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防爆、防火、防泄漏、防飞扬、防雨或其他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 ⑤危险废物收集时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 经采取以上处理措施后,危险废物的收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危废的暂存 ①建设要求 根据调查,公司已建设一座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全厂产生的危险固废。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进行了建设。 A.贮存设施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了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存在露天堆放危险废物的情况。 B.贮存设施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了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 C.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采用了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D.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采取了表面防渗措施。 E.同一贮存设施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 F.贮存设施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G.贮存库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采取了隔离措施。 H.危废间设计有渗滤液收集设施,收集设施容积应满足渗滤液的收集要求。 ②贮存设施运行环境管理要求 A.危险废物存入贮存设施前应对危险废物类别和特性与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一致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或类别、特性不明的不应存入。 B.应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泄漏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和包装物,保证堆存危险废物的防雨、防风、防扬尘等设施功能完好。 C.作业设备及车辆等结束作业离开贮存设施时,应对其残留的危险废物进行清理,清理的废物或清洗废水应收集处理。 D.贮存设施运行期间,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E.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 F.应依据国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结合贮存设施特点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建立档案。 G.应建立贮存设施全部档案,包括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监测和环境应急等,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归档。 H.在常温常压下不易水解、不易挥发的固态危险废物(化学品包装袋、实验室药品包装)可分类堆放贮存,其他固态危险废物(废机油)应装入容器或包装物内贮存。 ③贮存点环境管理要求 A.贮存点应具有固定的区域边界,并应采取与其他区域进行隔离的措施。 B.贮存点应采取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扬散等措施。 C.贮存点贮存的危险废物应置于容器或包装物中,不应直接散堆。 D.贮存点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等,采取防渗、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或采用具有相应功能的装置。 E.贮存点应及时清运贮存的危险废物,实时贮存量不应超过3吨 危废库采取重点防渗,能有效防风、防雨、防晒,设立危险废物标识。 因此,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以及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另外为保证危险废物的储存、运输设施的安全,公司必须有完整的规章制度即风险管理制度、应急救援制度、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的转移和运输应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好转运联单,并交有资质的单位承运)、处理过程安全操作规程、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储存运输过程管理制度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等,保证储存及运输过程不产生二次污染。 经采取以上处理措施后,危险废物的暂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危废的运输转移 项目危险废物运输应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按照其许可证的经营范围组织实施,承担危险废物运输的单位应获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布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并应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第9号)执行。 运输单位承运危险废物时,应在危险废物包装上按照GB18597附录A设置标志,运输车辆应按GB13392设立车辆标志。危废运输车辆应配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以及与所载运的危险货物相适应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 危险废物运输时的装卸应遵照如下技术要求: ①装卸区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并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橡胶手套、防护服和口罩。 ②装卸区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装卸区域应设置隔离设施。 危险废物的转移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①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②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③每转移一车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④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⑤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的运输单位栏目,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将危险废物安全运抵联单载明的接受地点,并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随转移的危险废物交付危险废物接受单位。 ⑥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企业,联单第一联由企业自留存档,联单第二联副联由企业在二日内报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单位将联单第三联交付运输单位存档;将联单第四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五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二日内报送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经采取以上处理措施后,危险废物的转移运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危废的处置 项目与具有危废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定时将厂内暂存的危废运至协议单位处理,所有危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很小。 三、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厂内采取三级防控体系,防控体系由:一级措施(设置围堰);二级措施(事故水池);三级措施(设置排污切断措施)组成。 1、一级措施(设置围堰)地上罐区围堰外设排水切换阀,正常情况下通向雨水系统的阀门关闭,通向事故存液池、应急事故水池的阀门打开。 2、二级措施(事故水池) 为防范和控制企业发生事故时或事故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物料泄漏和污水对周边水体环境的污染及危害,降低环境风险,厂区建有一座1500m3、一座100m3的事故水池和两个240m3的事故水罐,确保事故排水收集设施在事故状态下能顺利收集泄漏物和消防水。收集的事故废水经泵打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 3、三级防控措施(设置排污切断措施) 第三级防线主要是对厂区污水及雨水总排口设置切断措施,防止事故情况下物料经雨水及污水管线进入地表水水体。当污水处理站事故状态下的出水超标时,将该部分废水以及事故下的消防水等引入该事故水池,以防事故废水和消防废水等混入雨水管网进入地表水水体,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区内,防止重大事故泄漏污染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可有效防止工厂外泄对环境和水体的污染。 4、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2025年11月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组评审和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备案,备案号为:371426-2025-062-M,公司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正常开展了“应急预案演练”,日常对职工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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