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绿能电力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结果公示 德州绿能电力有限公司属于生物质能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等文件要求以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5〕26号)文件,企业属于强制性审核,公司于2025年3月至2026年4月,委托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为咨询单位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共产生并实施完成了3个清洁生产方案,其中无低费方案1个,中高费方案2个,全部方案总投资42.5158万元,方案实施后,实现经济效益14.04万元,节省用电21.6万kWh/a,降低了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及颗粒物的量,同时改善了工人作业环境。审核完成后,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为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审核后用电量及综合能耗进一步降低,清洁生产水平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2026年4月10日,由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专家组,对德州绿能电力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情况进行了验收。 根据验收专家组意见,公司对现场、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了修改完善。2024年4月26日,经验收专家组复核,验收专家组认为:德州绿能电力有限公司本次审核达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相关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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